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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8-01 21:08:08   |  显示全部帖子   |  本帖随机奖励楼主:12 CZB   |  转账至  亚洲眩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A股上市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B股上市条件:

  B股,又称境内上市外资股,是指以人民币表明股票面值,专供境外投资者(包括外国法人、自然人)以外汇买卖的记名式股票。根据国务院1995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B股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所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4)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5%,发起人出资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5) 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的,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6) 成立时间须在三年以上且连续盈利,并无违法行为纪录,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增加资本时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1)、(2)、(3)的条件;
  (2) 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用途与确定的用途相符;
  (3) 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4) 自前一次发行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6)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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