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修改指定文件的属性。(文件属性参见2.5.4(二)文件属性一节)
2.类型:外部命令。
3.格式:attrib[文件名][r][—r][a][—a][h][—h][—s]
4.使用说明:
(1)选用r参数,将指定文件设为只读属性,使得该文件只能读取,无法写入数据或删除;选用—r参数,去除只读属性;
(2)选用a参数,将文件设置为档案属性;选用—a参数,去除档案属性; (3)选用h参数,将文件调协为隐含属性;选用—h参数,去隐含属性;
(4)选用s参数,将文件设置为系统属性;选用—s参数,去除系统属性; (5)选用/s参数,对当前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及作设置。
七) ——删除文件命令
1.功能:删除指定的文件。
2.类型:内部命令
3.格式:del[盘符:][路径]〈文件名〉[/p]
4.使用说明:
(1)选用/p参数,系统在删除前询问是否真要删除该文件,若不使用这个参数,则自动删除;
(2)该命令不能删除属性为隐含或只读的文件;
(3)在文件名称中可以使用通配符;
(4)若要删除磁盘上的所有文件(del*·*或del·),则会提示:(arey ou sure?)(你确定吗?)若回答y,则进行删除,回答n,则取消此次删除作业。
(八) undelete——恢复删除命令
1.功能:恢复被误删除命令
2.类型:外部命令。
3.格式:undelete[盘符:][路径名]〈文件名〉[/dos][/all]
4.使用说明:使用undelete可以使用“*”和“?”通配符。
(1)选用/dos参数根据目录里残留的记录来恢复文件。由于文件被删除时,目录所记载斩文件名第一个字符会被改为e5,dos即依据文件开头的e5和其后续的字符来找到欲恢复的文件,所以,undelete会要求用户输入一个字符,以便将文件名字补齐。但此字符不必和原来的一样,只需符合dos的文件名规则即可。
(2)选用/list只“列出”符合指定条件的文件而不做恢复,所以对磁盘内容完全不会有影响。
(3)选用/all自动将可完全恢复的文件完全恢复,而不一一地询问用户,使用此参数时,若undelete利用目录里残留的记录来将文件恢复,则会自动选一个字符将文件名补齐,并且使其不与现存文件名相同,选用字符的优选顺序为:#%——0000123456789a~z。
undelete还具有建立文件的防护措施的功能,已超出本课程授课范围,请读者在使用些功能时查阅有关dos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