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正式公布处罚结果:李凯停赛5场 泰达罚款5万5
北京时间5月13日,中国足协在官网上公布了对近期中超赛场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其中在天津与陕西比赛中拳打对手的国奥锋将李凯被禁赛5场罚款25000。赛后泰达正副领队高松森和王霄指责谩骂裁判被分别禁入替补席8场和3场,并处总共55000人民币的罚款。
视频-盘点津陕之战争议判罚 李凯挥拳逃脱处罚 媒体来源:新浪体育 足协具体的处罚内容如下:
关于对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8场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与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天津泰达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及录像,当比赛进行到71分钟时,因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9号运动员犯规双方发生争执,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25号运动员李凯用拳击打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35号运动员卢西亚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25号运动员李凯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五场;
二、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关于对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8场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与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天津泰达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退场时,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副领队王霄指责、谩骂裁判员;比赛结束后,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领队高松森闯入裁判员休息室,指责、谩骂并威胁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及裁判员,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副领队王霄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三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二、禁止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领队高松森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八场,罚款人民币4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关于对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8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5场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队与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郑州市航海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在比赛进行到90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毛毅军冲入场内指责裁判员,被裁判员罚令出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毛毅军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三场;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视频-盘点津陕之战争议判罚 李凯挥拳逃脱处罚 媒体来源:新浪体育 足协具体的处罚内容如下:
关于对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8场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与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天津泰达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及录像,当比赛进行到71分钟时,因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9号运动员犯规双方发生争执,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25号运动员李凯用拳击打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35号运动员卢西亚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25号运动员李凯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五场;
二、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关于对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8场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与陕西人和浐霸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天津泰达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退场时,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副领队王霄指责、谩骂裁判员;比赛结束后,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领队高松森闯入裁判员休息室,指责、谩骂并威胁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及裁判员,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副领队王霄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三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二、禁止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领队高松森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八场,罚款人民币4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关于对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8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5场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队与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郑州市航海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在比赛进行到90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毛毅军冲入场内指责裁判员,被裁判员罚令出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杭州绿城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毛毅军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三场;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